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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堂申请注意事项

发布: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浏览:474 时间:2017/5/25 10:30:32 << 返回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最新通知,会堂使用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凡因报告会、研讨会及讲座、论坛使用学校会堂,请参照《会堂申请须知》(附件1)和《会堂申请类别说明》(附件2)的具体要求,由学院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在学校“会场共享平台”(http://whc.snnu.edu.cn/)提交电子申请,下载填写纸质版《陕西师范大学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及讲座、论坛审批表》(附件3),经学院领导和主管部门(社科处、国际交流处、党委宣传部或教务处,详见附件2)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除上述原则规定外,申请会堂时还需提交:

1讲座人的简历,尤其是“学术简历及其他背景情况”;

2、报告会、研讨会及讲座、论坛内容的提纲或简介字数不少于300

3、报告会、研讨会及讲座、论坛的PPT等相关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除会堂申请时提交外,还要在讲座、会议结束后与其它相关材料汇总刻录光盘并向宣传部上交备案。

请我院联系讲座的老师,事前与院领导沟通,经学院批准后,与讲座人联系,向学院办公室提供上述材料,以便按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学院办公室

  2017526

附1:会堂申请须知

附2:会堂审批类别说明

附3:《陕西师范大学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及讲座、论坛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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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hzl AT snnu.edu.cn
书记:duhaibin AT s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