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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工会---校工会关于组织教职工暑期学习交流休养活动的安排意见

发布: 浏览:2122 时间:2006/6/20 << 返回

各部门工会: 为了贯彻《教师法》,落实教职工休养工作,遵照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校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暑假期间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交流休养活动。现提出安排意见如下:

一、组织形式:

1、由校工会向学校推荐,组织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参加陕西省教育工会组织的高校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辽宁吉林暑期活动。

2、由校工会组团,旅行社组织,分别赴四川、山东辽宁、福建三线休养旅游(线路1:成都、九寨沟、黄龙、都江堰七日游;线路2:厦门、武夷山、福州双飞七日游;线路3:青岛、威海、烟台、蓬莱、大连、旅顺单飞单卧七日游)。

3、由部门工会组团,旅行社承办,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赴省外学习考察、休养旅游。

二、活动时间:

1、陕西省教育工会组织的高校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辽宁吉林暑期活动时间为7月22至 7月30日 。

2、校工会组织的三条线路活动时间为8月上旬。

3、部门工会组织的教职工赴省外学习考察、休养旅游活动由部门工会安排。

三、报名要求: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外聘人员加入工会的会员均可报名(外聘会员凭会员证报名)。报名从2006年6月17日起至7月7日结束。报名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名单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四、活动补贴: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外聘人员加入工会的会员均可享受补贴。

1、为了体现教师为本、鼓励先进的精神,被推荐参加陕西省教育工会组织的高校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暑期活动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享受全费补贴。对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团队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职工、2005年学校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及工会先进工作者每人享受600元补贴。

2、其他教职工(含外聘人员加入工会的会员)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团队活动每人享受400元补贴。

3、参加部门工会组织的赴省外学习考察、休养旅游活动的在职教职工(含外聘人员加入工会的会员),每人享受200元补贴。

五、几点说明:①可以带家属,但不享受补贴,小孩收费按旅行社有关规定执行。②参加者必须身体健康。③所有团员务必遵守团队纪律,服从统一安排。④报名满15人方可组团,少于15人取消活动。⑤为确保安全,部门工会组织的赴省外学习考察休养旅游活动由校工会统一联系旅行社。否则,不能享受校工会的补贴。责任自负。

(教职工暑期活动报名表见下载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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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hzl AT snnu.edu.cn
书记:duhaibin AT snnu.edu.cn